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罗清泉主任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19 08:55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列席人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事项,依照法律规定,为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召开做了相关准备。

会议审议批准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同志们,1月26日,将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人民深入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明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出席会议的代表,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会风,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省政府及其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安排好会前工作,到会认真听取意见。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工委的同志,要到各自的代表团听取意见。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开完人代会就临近春节了。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和省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2009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各位委员,同志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现在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