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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19 08:5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1月6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提出的目标任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2010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通山、大悟等七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工作以及脱贫情况。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乡镇文化站建设情况,农家书屋建设情况和基层文化生活开展情况。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行政诉讼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宗教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情况,我省相关政策法规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引导宗教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情况,宗教工作机制体制、宗教“三支队伍”及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情况,为宗教界办实事情况。拟安排在7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两圈一带”重点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两圈一带”建设总体要求、科学布局、具体规划落实以及是否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要求,项目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四制”要求,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建设情况,农村水厂运行管理以及农民饮水质量状况等。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在加强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申报建设国家梁子湖湖泊环境保护示范区,将梁子湖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国家重点湖泊保护与建设尚需做的工作。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促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以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以及便利农民生产生活,改善农民消费环境情况。拟安排在11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情况。拟安排在11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含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同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报告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回答准备,到会回答询问。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10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对2部法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建立禁毒工作长效机制。检查工作安排在7-8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宣传贯彻广告法及实施办法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广告的审查、监管及执法情况,依法必须进行审查和监管的广告是否存在不审查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审查和监管等问题,督促整改及查处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9-10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继续加强对2009年常委会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做好对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我省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应在2010年3月1日前制定并报办公厅秘书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