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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改建议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12-03 08:5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9月28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9月27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将该办法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9月28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办法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一、建议在办法第二十九条最后增加“,统筹协调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内容。

二、建议在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最后增加“,并通过多种渠道促进其重新就业”的内容。

以上修改建议将批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办法作出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