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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4-14 00: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12月1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傅德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政府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有关情况,向本次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府收到应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531件(含会办件),后又陆续收到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5件,共536件,占今年代表提出建议总数的98.3%。按类别划分,工交城建环保类165件,占31%;农林水利国土扶贫类119件,占22%;发展改革财税金融流通旅游类122件,占23%;科教文卫计生类76件,占14%;民政社保人力资源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管理类54件,占10%。这些建议广泛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中观、微观的问题,既有大力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扩大内需、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又有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代表建议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湖北科学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着重提出了应对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全省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美好未来的期盼,对政府依法履责、推动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省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李鸿忠省长在今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办复。”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按照这一要求,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目前,536件建议已分别由省政府(包括中央驻鄂)的51个部门(机构)、13个市州政府、8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办理完毕,共形成给代表的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1056份,并与代表见面沟通,征求意见。

总体上看,今年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质量较高,成效明显。答复中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和B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共396件,占74%。代表对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办理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311份,其中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05份,占98%;首次表示不满意的6份,占2%。对6件不满意件,省政府责成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和再次走访,获得了代表的认可和理解。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170件,占32%。例如:

蒋星华代表提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的建议”,建议将全省旅游发展任务和相关支持政策分解到省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建议,结合湖北实际,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鄂发〔2010〕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随即印发了《贯彻落实鄂发〔2010〕11号文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鄂办文〔2010〕81号),将科学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等19项重点工作全部分解落实到省直相关部门,要求抓紧落实。

秦明爱代表提出“关于省政府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细则》的建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11月,省政府召开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部署安排。

汪月东代表提出“关于建立法律援助长效保障机制的建议”,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抓好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成立了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法律工作协调小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司法部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处(科、股),强化了协调机制;全省116个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经费全部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2010年在省司法厅部门预算中安排法律援助资金310万元,转移支付245万元。

其他如喻玉萍、熊敬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理顺通城、罗田电力管理体制”、哈荣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郧西马头山羊项目纳入省级农业重点板块予以扶持”、王功桂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秭归县列为2010年整村推进联片开发试点县”、代阳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松滋校舍安全工程投入力度”、王项托代表提出的“关于武汉开往全国大中城市的火车上设置清真餐厅”、洪永成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交通状况”、曹亦农代表提出的“关于审批成立神农架大九湖省级保护区”等一大批建议,各承办单位都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得到较好地落实。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226件,占42%。例如:

张小菁等代表提出“关于发展低碳经济产业推动发展的建议”,其中关于制定低碳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争取列入低碳经济试点省、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储备、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建议很有战略眼光。省政府全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去年下发了《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9〕51号)。今年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将湖北列为全国5个低碳试点省之一。省政府有关部门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采纳了代表的建议,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开展低碳试点的主要任务。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启动阶段。

对夏福卿、李诗信、黄明军、张曙红等多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兴修水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省政府认真吸纳,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0号),要求多渠道增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大力开展小型水库、小型排灌泵站和小型塘、坝、堰、窖、井等水源工程以及田间末级渠系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近日,省政府在嘉鱼县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作动员部署,全省农村已掀起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

姚忠信、刘和金、卢耀才等多位代表分别提出“关于尽快启动第二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建议”。省政府对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大事非常关心。最近,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确定3年投资150亿元,开展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已组织编制《湖北农网改造升级2010-2012年规划》,国家已下达今年计划投资40亿元,省已按国家要求下达投资计划19.2亿元,部分项目已经开始实施。

还有徐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鄂州市城乡一体化支持力度”、陈志福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余保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咸宁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周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随县发展”、陈幼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叶小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蔬菜产业发展”、彭锡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药品安全”等许多建议,都被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有的已吸纳到文件政策中,有的细化为具体措施,正在大力推进落实。

(三)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待条件成熟逐步解决的119件,占22%。例如:

马哲军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武汉碳交易所,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的建议”非常重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目前,有关方面已成立专班开展筹建工作,省领导也到国家发改委做争取工作。由于条件限制,国家考虑目前成立全国性的碳交易中心时机还不成熟。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碳交易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一旦时机成熟,抓紧向国家申报。

王铭德、蒋鸿等多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建设赤壁长江大桥的建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该桥已列入我省即将发布的《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规划》,拟于“十二五”期间建设。但该桥未列入经国务院审批的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已专文向国家有关部门请示,请求将该桥纳入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一旦建设条件具备即报请国家审批早日开工。

还有如雷圣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武汉至汉(川)天(门)城际铁路”、张明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陈建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黄梅戏发源地黄梅县新建黄梅戏博物馆”、朱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清洁能源建设,多上核电、水电项目”等一批建议,很有前瞻性和可行性,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施。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目前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承办单位作出解释说明的21件,占4%。例如:

有代表为保障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建议将建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县级工商部门企业年审的必备条件”。承办部门答复,这一建议现阶段因为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目前不能实施,但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工会组织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有代表为尽快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建议把奥运奖牌和全运金牌的任务分到市州”。省有关部门解释说,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模式是举国体制,奥运会和全运会的备战主体分别是国家和省运动队,各省和各市州的主要任务是分别向国家和省队输送人才。在这种体制和环境下,市州难以直接承担奥运和全运的奖牌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正在采取新途径和新办法调动各市州发展竞技体育的积极性。

还有“关于将湖北省民族歌舞团(原恩施州民族歌舞团)纳入省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关于调整城乡路灯价格”、“关于将潘口水电站作为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向国家申报给予支持”等建议,由于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因素限制目前难以采纳,承办单位都向代表作了坦诚解释,获得了代表的理解。

二、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省人大会议召开之前,省政府就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到会认真听取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省政府领导要求,对代表在会议期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时提出的意见迅速分解落实到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省长李鸿忠同志要求,省政府领导和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履行好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同志在省人大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的“2010年建议交办会”上,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按期回复率100%、与代表见面率100%、首次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作为各承办单位必须达到的工作目标。省政府继续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评。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代工委加强对重点建议、重要环节、办理大户的督促检查,强化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领导示范,履行第一责任。

为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解决好一批带动全省发展全局、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对部分重点建议作了阅批,并分别领办1件重点建议,深入工作现场,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征求代表意见,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身体力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省长李鸿忠同志对办理汪厚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襄樊、宜昌两个城市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两个省域副中心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大型调研活动,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拟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积极采纳了代表建议的宝贵意见。省委、省政府拟召开高规格的促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现场会,讨论省委、省政府拟下发的有关文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在会上就全面实施建设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决策进行动员部署。这一重大举措必将极大促进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建设。

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同志领衔办理何正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加大省级以下财政投入的建议”,将其作为今年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采取试点地区预拨资金年终结算、下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部分贫困县市按比例予以补助等政策措施,使试点地区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副省长郭生练同志领办李耀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支持襄樊高新区建设,构筑鄂西北高新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基地的建议”,专程到襄樊高新区有关企业和新能源汽车基地考察调研,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鄂发〔2010〕15号),文件吸收了建议的内容,明确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全省重点发展的七大新兴产业之一,并制定了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经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襄樊市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已预拨襄樊市201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贴资金5760万元。

副省长田承忠同志领办肖燕梅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大别山生态旅游的建议”,要求带着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办好这件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的重点建议。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大别山生态旅游建设已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仅交通项目,2004—2010年累计安排公路建设省补资金18亿元,完成各层次公路建设13376公里,实现黄冈全市各县(市)通高速公路。

副省长赵斌同志领办陈艳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建议”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稳定完善承包关系,加强流转规范管理,积极做好流转服务,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目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以年均3%的速度平稳增长,规模经营持续发展,流转程序逐步规范,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副省长张岱梨同志对其领办的石雄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室考察调研,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鄂发〔2009〕29号),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总目标。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努力,全省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基本建成;“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安排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527个,总投资21.532亿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副省长段轮一同志对龚勃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三网融合试点扶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的建议”办理工作拿在手上紧抓不放,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外省市调研考察,成立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支持三网融合的政策措施。目前,武汉市已成功获批国家三网融合首批试点城市,《湖北省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已通过审议,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副省长张通同志领办李吉高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江沿线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后,率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监利县实地察看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要求深刻认识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对沿线城镇环保工作的重大挑战,加大力度做好湖北长江沿线城镇环保工作。有关地方和部门已采取措施优化调整沿江产业布局,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完善机制,全力推动落实。

各承办单位以强化办理责任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办理质量为核心,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充分挖掘、利用好人大代表建议这一宝贵资源,推动各项工作。

1、完善制度强化机制,构建建议办理工作责任体系。

各承办单位从建立制度、执行制度、完善机制入手,将办理工作与全省政府系统开展的执行力建设、席位能力建设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紧密结合,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强化建议办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坚持领导负责制。强调各厅委办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承办人员责任,规范各个工作环节的办理程序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办理重点建议,亲自审阅重要答复,亲自与代表见面沟通。分管领导投入更多精力,具体指导督促协调。由于领导重视,确保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建立协调督办制。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代工委采取联合督查、集中督查和个别督办方式,分阶段、分重点进行督查。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由办公室对办理工作中的交办、分办、见面、答复、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有的单位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办理关键时期实行每周进度公示制,办理工作结束后实行通报制,强化了督办催办工作。

三是强化见面联系制。与代表见面交流,不仅是建议办理的根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同时也体现了对代表的尊重。很多单位建立了“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代表的制度,采取上门拜访、下乡调研、集中座谈、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许多部门将见面情况作好记录附在答复送审稿后,作为领导审批答复的必备材料,否则视为未办结。会办单位按要求只向主办单位提供书面会办意见即可,但一些会办单位为向代表解释清楚,也采取100%见面的方式办理。

四是推广现场办理制。实践证明,现场办理有利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提办双方互相沟通、互相理解,促进建议落实。各承办单位在重点做好省人大、省政府重点建议现场办理工作的同时,都根据本部门工作的特点,确定了若干件本部门重点建议,采取现场办理的方式公开办理,收到了实效。

五是完善目标考核制。省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各部门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年终根据各部门办理情况对照办理标准严格评比。部门也将这一工作纳入承办处室的目标考核范围,承办处室又对责任人员实行岗位职责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工作体系。

2、围绕大局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全省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承办单位把抓落实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这个大局,认真分析建议,积极采纳建议,大力落实建议。

一是围绕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建议落实。如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是湖北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的具体抓手、实施重点和有效载体。朱丹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武汉城市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进度的建议”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33号),各有关部门和城市圈九市大力推进,成果显著。东湖高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五大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发展循环经济等五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展顺利;省部合作不断深化,与省政府签署合作项目的国家部门已达72家;圈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孝感市“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等九个重点改革试验项目全面展开。

二是围绕改革攻坚推进建议落实。如左志学、靖炳坤等多位代表提出的建议都关系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件大事。为把这项中央和省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改革推向前进,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承办单位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工作。如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今年已在我省37个县(市、区)进行试点,试点县(市、区)的578个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40%,广大群众对改革成效交口称赞。

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建议落实。如方正、赵咏秋、杨百昌等十多位代表提出了多件要求特别关注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建议,倾力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30号),向各地下达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截至第三季度末,今年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61.4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234%,已解决10.36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占年计划的94.2%。

(四)抓好重点,力求办理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位主任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别确定1至3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到现场督办,充分体现了对省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的重点建议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精心组织办理活动,坚决落实领导要求,不断增强办理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周坚卫同志亲自到现场督办袁军晶代表提出的“关于我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刘明刚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四湖流域总干渠污染治理”两件重点建议。关于饮水安全工程,经过全省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今年底有望超额完成原计划“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解决1609.9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任务,剩余152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也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部解决。四湖流域总干渠污染威胁到流域数百万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身体健康。坚卫同志在考察、座谈中对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了《周坚卫副主任在潜江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鸿忠省长、宪生常务副省长、张通副省长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按《会议纪要》要求,采取强力措施抓好治污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友凡同志高度重视肖振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松宜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确保矿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建议”,深入松宜矿区地质灾害现场调研,就开展矿区地灾治理、解决矿区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并向省政府批转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督查调研组报送的《督查调研报告》。鸿忠省长、宪生常务副省长、承忠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有关地方和部门将加大力度开展松宜矿区地灾环境治理,着力开展矿区基础设施和居民新区建设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世茂同志到老河口市现场督办王克林、黄克明等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汉丹铁路老河口东到丹江口段电气化改造并恢复客运的建议”,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目前,汉丹线老河口东到丹江口段电气化改造预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已报铁道部审批,武汉铁路局将根据铁道部批复和工程完成情况及客流量,适时恢复客运业务。

蒋大国副主任对城镇低保群众的生活非常关心,在督办孙健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增长机制的建议”活动中,要求各地政府要合理制定低保标准,适时调整低保标准,低保标准明显偏低的县市,要加大财政投入,做到应保尽保。蒋大国副主任还实地督办了余建堂、正慈等多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将黄梅禅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列为湖北重点旅游项目”、“关于加快构建鄂东佛教禅宗文化旅游圈”两件建议,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科学制定规划,大力整合资源,积极发展鄂东以禅宗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产业,助推湖北旅游强省建设。对上述重点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按蒋大国副主任要求抓紧落实。

罗辉副主任为督办王庭斌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率领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远赴恩施市乡镇考察调研,对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省委、省政府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鄂发〔2010〕25号),吸纳代表的有关建议,要求“尽快研究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周洪宇副主任确定重点督办赵世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建议”后,立即到武汉东湖开发区就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工作进行调研,要求政府多渠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投入力度。省政府很快研究下发了《关于创新科技投入机制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0〕36号),制定了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信贷结合、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等政策措施。有关地方和部门以东湖开发区被国家批准为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综合运用创投引导、风险补偿、项目跟进、贷款贴息、担保补助、无偿资助等6种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监督下,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差距和问题。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在部分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有些答复内容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措施;三是与代表见面沟通工作还存在死角;四是跟踪办理工作须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省政府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省政府及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方法,努力形成办理工作的新亮点,推动全省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