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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4-14 00:4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11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樊仁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省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审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和扩大内需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国家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的实施,我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农村市场逐步启动,农民消费需求呈快速释放趋势。2009年,湖北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0%,首次超过城镇18%的增长速度。但受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投入不足等各方面因素制约,总体来讲,目前村级经营服务终端建设依然比较滞后,购物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农产品进入城镇的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08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紧紧抓住组织部门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机遇,开始启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村级综合服务社依村而建,以农资、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收购为基础,主动提供其它市场主体覆盖不到、农民群众又迫切需要的综合性、社会化服务。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写进了省委1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在全省开始试点。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的目标任务再次写进省委1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

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省委常委张昌尔、吴永文,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省人大副主任罗辉,副省长田承忠,省政协副主席仇小乐、陈春林等领导同志分别视察指导建设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省委组织部、省委财经办(农办)、省人大农村委、省政协经济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给予大力支持。

省供销社作为具体承办单位,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今年前三季度共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424家,占年度计划的114%,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使全省新建和改造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8599家,覆盖了全省30%的行政村。其中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占65%。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田承忠同志为组长的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供销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并指定相关处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出台相关文件。省供销社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的意见》,并制定了《湖北省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推广了统一的标识牌和建设服务规范。每年年初,对全省建设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将建设计划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县市。三是召开相关会议。省政府继2008年罗田会议、2009年赤壁会议之后,今年又在荆门召开现场会,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予以部署和推动,产生了较大影响,收到了良好效果。省供销社也多次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现场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讨论交流建设经验。四是各地积极响应。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省15个市、州和74个县(市、区)的政府或组织部门牵头成立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4个市、州和53个县(市、区)写进党委、政府1号文件或列入为民办理的实事,并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科学制定规划。一是制定总体规划。2008年,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总体规划。今年,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全省确立了“2011—2015年,力争每年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23000家,覆盖全省85%的行政村”的发展目标。二是合理选址建设。主要是指导各地综合考虑村庄人口规模、商业服务半径、地域消费能力、未来发展潜力、村庄合并和中心村建设等各方面因素,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突出建设重点。主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在仙洪试验区、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地等区域积极推进。随着8月底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点的陆续建成,省供销社及时与省移民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抓紧做好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安置地供销社抢抓建设进度。四是及时调整布局。配合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结合迁村腾地和中心村建设的实际,及时调整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三)坚持以点带面。一是先行试点。为积极探索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创建路子,2009年,省政府选取保康等5个县(市)作为试点,并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省供销社在取得初步建设经验后,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选取了17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重点在建社模式、建社标准、服务内容、组织体系、检查验收上进行探索。二是总结经验。全省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认真总结了试点县(市)的典型经验,如保康县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作为部门帮扶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部门联动推进;英山县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总社,统一办理营业执照,突出抓好农副产品购销和信息服务;赤壁市政府高度重视,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提供资金配套支持;竹山县按照“一村四有”(即每个村有便民超市、农资放心店、再生资源收购点和农产品经纪人)的要求丰富服务内容;监利县采取集中连线成片的建设办法,降低商品配送成本等等。并将以上经验通过会议、文件、简报、信息、媒体等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三是探索模式。各地供销社坚持开放办社方针和合作制原则,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办社模式:在规划布局上坚持依托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在功能定位上实行村务、商务、服务“三统一”;在服务内容上,坚持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代理性服务“三结合”;在运行机制上,着力抓好“三项制度”即组织上实行成员制、经营上实行商品配送制、服务上实行合作制。

(四)严格建设监管。为切实保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质量,着重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县社工作制度。省供销社8位厅级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县(市)进行指导督促。二是建立定期督报制度,每月通报建设进度及有关情况。三是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检查验收办法,采取市州社验收、省社抽样复查的形式,层层严格把关。去年年底,组织6个专班对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在公示验收结果的基础上及时兑现了以奖代补资金,今年的检查验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五)拓宽服务领域。省供销社注重将经营性、代理性、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不断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一是积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就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平台服务新农村建设与《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电信公司、省联通公司等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全力推广宜都市供销社、三峡大学联合研制开发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一站式缴费平台,为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近缴纳电费、水费、通讯费提供方便。三是借助省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供销社系统有关单位大力开发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制作了科学施肥等方面的标准化视频课件,推广农业科技培训服务。四是指导各地及时收集整理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以手机短信或简报的形式向农民发布。五是与金融部门合作,在村级综合服务社开辟金穗惠农卡、电话及网上银行等金融业务,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

二、初步成效

近两年来,全省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运营、开展便民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对我省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进一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缓解农民“买难”问题。2008年以来,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新增经营服务面积51.59万平方米,2009年村级综合服务社销售额达到43亿元,县、乡两级经营网络真正延伸到村组,为农民提供了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切实改善了农村购物环境,实现了安全便利消费。保康县供销社筹资450万元建成物流配送中心,集农资、日用消费品的存储、配送、批发、零售和科技信息服务、业主培训于一体,对各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年商品配送额达5亿元以上。

(二)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销售,缓解农民“卖难”问题。村级综合服务社充分发挥“双向流通”功能,因地制宜地开展特色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业务,2009年,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共收购农副产品近60万吨,打通农副产品“进网络、进城市、进超市”的绿色通道,有效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2亿元。部分地区村级综合服务社还开展再生资源收购业务,不仅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而且大大改善了农村卫生环境,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进一步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涉农信息收集发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快了农业生产技术的普及,促进了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二是热情提供保险、邮政、通信、红白喜事等代理性服务。2009年全省供销社建立县级保险代理机构394个,发展保险兼业人员3500多人,通过村级综合服务社代理的生猪、水稻、棉花等政策性保险以及农民财产保险的金额达5亿多元。三是各地村级综合服务社利用自身“全天候”服务的特点,规范建立服务台账,在村干部外出时,开展户口转迁、证照办理、合作医疗费缴纳等农村事务登记、代办服务,为农民办事提供了便利。

(四)进一步促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有效地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利用率,为村级组织开展活动聚集了人气。咸丰县甲马池镇花台山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后,远程教育、农家书屋、文体设施等得以经常性对群众开放,原来冷冷清清的村办公场所现在人来人往,前来购物及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群众络绎不绝。二是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起步。村委会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理事长,村级组织充分利用综合协调优势参与综合服务社建设,促使村级集体经济从综合服务社商务活动开始起步,使部分村甩掉了“空壳村”的帽子。三是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在今年防汛抗灾工作中,全省供销社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4万吨救灾肥调运任务。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过村级综合服务社渠道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受到灾区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前,村级综合服务社正逐步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阵地、合作经济的新载体、助农增收的新平台、便民服务的新窗口、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抓手和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以蕲春县漕河镇陆房湾村支部书记高晓青的话说是:小小服务社关系大“三农”,小小服务社可做大文章。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华合作时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我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有关情况,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虽然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起步时间不长、建设经验不足、投入相对有限、建设资金渠道不稳定等因素制约,仍存在建设质量有待提高、配送能力有待加强、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管理方式有待创新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五年,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供销社自身组织体系完整、网络遍及农村、市场经验丰富、联系农民紧密的优势,积极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全力打造集“村务、商务、服务”于一体、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全省将继续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全省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5000家,基本实现凡是具备建设条件的村,村村都有综合服务社。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建设规范,加强对规划布局、建设实施、经营服务等多个环节的全程管理。二是进一步增加投入,引进新型业态,将连锁经营、总经销、总代理有机结合,切实加大村级综合服务社商品配送比例。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业主的培训,努力拓展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文化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政务代办等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做到服务为民、取信于民。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社会主体的投资积极性,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消费合作社的探索,鼓励农民社员经济参与。

(二)全力构建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打造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等四大经营网络,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争取到201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购销总额2000亿元,汇总盈利达到2亿元,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份额和市场竞争力。重点是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集约项目、集聚力量、集中资金,壮大龙头企业,夯实网络基础,不断提升网络覆盖率、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初步构建起以省(市)龙头企业为核心、县(市)配送中心为支撑、乡(镇)连锁超市为基础、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覆盖全省、布局合理、业态先进、服务周到的完整的网络体系,以现代化的经营手段、完善的服务功能、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全力推进涉农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缺乏目前仍是农村各类社会化服务的短板,也是造成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民“卖难”问题的瓶颈。因此,我们将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一方面要指导各地配备基本的信息化硬、软件设备,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农村商品物流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抓紧着手开发全省性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服务平台,让农民可随时随地通过信息网络,快速便捷地获取农用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以及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的相关信息,提高涉农信息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数字化新农村。

(四)全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起步。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鄂办发〔2009〕34号)的要求,从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商务流通起步,进一步探索以商兴村、服务联接、合作共富的路子,使村级综合服务社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一是租用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或村委会办公场所,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租赁收入;二是对部分商业性项目实行有偿服务,为集体经济开辟收入来源;三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通过加强综合服务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业务对接,发展特色经济,开展农副产品购销,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户增收,壮大集体经济。

目前,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正在按照规划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现处于爬坡和攻坚阶段。在此,恳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进一步给予关心和重视,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纳入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继续列为2011年为民服务实事,并安排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全省供销社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力向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积极迈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