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以“三乡工程”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8-07-18 10:20   [收藏] [打印] [关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引导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藩篱,激活“人、地、钱”的关键发展要素,打通城市资源流向农村通道的关键“堵点”,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增添乡村发展新动能。2016年以来,湖北省以武汉市试点起步,在全省各地大力推广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简称“三乡工程”),探索了一条推动“三要素”(人才、资金、技术)下乡激活农村资源,促进“三变”(变闲置资源为创富资本,变乡村为“双创”乐园,变农民为合作股东)的新路子,并以此为支点,撬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强力推进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一、凝聚人气,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

    为推动城市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汇聚,湖北省复制推广武汉市有关经验做法,从税费减免、财政奖补、创业培训等方面,鼓励能人、企业家、城镇居民等人群下乡租房创业,增添“三农”发展新动能。

    一是提供政策保障,下乡市民享受“村民待遇”。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和农村第三产业的下乡市民,在资金奖补、用水用电价格、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与当地农村居民同等的待遇。例如,黄冈市将“三乡工程”主体纳入当地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使“三乡工程”主体有后盾,能发展。“三乡工程”主体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给“三乡工程”主体吃下定心丸,使他们不但“下的来”,而且“留得住”。

    二是提供专题培训,培育乡村“双创人才”。通城县以“回归工程”为抓手,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返乡创业人才库,率先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制定创业人才培训计划,已免费培训1000多人。至2017年底,全县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实体实业3800个,投资总规模约360亿元,年产值100亿元,年上交税金3.9亿元,吸纳带动就业5.9万人。

    三是提供资金奖补,鼓励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下乡市民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开办养老院、民间博物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提供资金奖补和相关政策优惠。黄冈市对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开办民间博物馆,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创办农村实体书屋开展农民阅读活动,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享受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等优惠政策。对市民组团实施送戏下乡的,享受“百团千队万能人”扶持工程、“荆楚农村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计划”“湖北省百佳社会文艺团队”资助计划等优惠政策。

    二、出台土地新政,破解乡村振兴土地瓶颈

    为解决乡村建设中“用地难、批地慢”的问题,湖北省出台21条政策措施,针对农村建设项目“零星分散”等特点,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需求保障、审查审批流程等多方面创新和突破,为“三乡工程”开辟用地绿色通道。

    一是将“三乡工程”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并提供总量保障。湖北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三乡工程”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三乡工程”。如建设用地规模确实难以满足“三乡工程”需要的,由省域范围统筹保障。取消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规模限制,鼓励各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腾退土地优先保障“三乡工程”用地。此外,对“三乡工程”用地计划实行省实报实销管理方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针对零星分散用地需求提供灵活保障。针对零星分散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用地需求,湖北省提出,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时,可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零星分散设施建设,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直接核销使用,不需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手续。同时,创新理念界定土地用途,对不破坏耕作层的乡村旅游配套停车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必要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三是简化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提供时效保障。为缩短用地审批时限,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完善以县为单位的网上审批流程,利用“一张图”报件平台,实现省、市、县报批信息三级交换,变纸质申报为电子申报、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同时,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跟踪督办,确保用地审查时间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审批速度大幅提升。过去,“农用地转用审批”需3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现在只需12个工作日。

    三、整合资源撬动社会资本,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瓶颈

    湖北“三乡工程”的最大特色就是不单纯依靠政府扶持,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用市场机制去激活城乡要素有序流动,真正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时代的乡村振兴,要打破财政支撑的思维定势,要发动社会的力量,使用市场的办法,巧用政策杠杆疏导要素流向农村,用城市的富余资源激活农村的闲置资源,让市民下乡有盼头,能人回乡有劲头,企业兴乡有赚头,农民增收有奔头。面对房屋改造、基础配套等方面的巨大资金需求,湖北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探索财政支农资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的撬动及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

    一是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向“三乡工程”倾斜。探索实行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污水处理等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对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使用。推动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奖励、休闲农业建设、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幸福村”建设、“厕所革命”及乡村环境整治、乡村旅游五级联建、农村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中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等资金,优先统筹用于“三乡工程”。截至目前,武汉“三乡工程”已经吸引社会资本160多亿元,接近300家企业响应号召参与到“三乡工程”当中。2018黄石市计划整合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三乡”工程,截至4月底,已投入500余万元资金。

    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探索将财政资金变为支农基金,成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引导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组建若干诸如旅游、生态农业、大健康等专项产业发展子基金,用于支持“三乡工程”的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加快产业发展,实现财政资金滚动、有偿、可持续使用,做大支农资金蛋糕。例如,武汉市黄陂区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5亿元,引导组建子基金总规模突破50亿元。同时,积极推广“惠农贷”“保证保险贷”等多种财政金融支农模式,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等新型险种试点,提升金融机构参与“三乡工程”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

    三是推动涉农产权交易和抵押融资。

大力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土地流转交易,并在武汉市江夏区等地开展农房抵押贷改革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畅通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目前,武汉为农业经营主体产权抵押融资达35.3亿元,累计组织农村产权交易3631宗,交易金额199.87亿元,涉及面积134.98万亩,抵押贷款、交易规模均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湖北省应以“三乡工程”为抓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产业兴旺的高地、生态宜居的胜地、生活富裕的宝地、乡村治理的阵地、乡风文明的福地,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力争实现3年内推动全省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