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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免周佳念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9-27 07:3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周佳念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文雄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郑同联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涂新武、徐水清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严新鹏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 去:

袁溥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斌、闫大华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附:周佳念等同志的基本情况及任免理由

 

院  长  郑少三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