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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云副主任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3-27 09:4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12月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12年1月11日在汉召开,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现在到大会开幕只有四十天的时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法院、检察院要提前做好工作报告起草等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对会议文件、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早动手、早准备,保证会议按期举行。

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适应当前极端天气候频繁出现的现状,进一步提高我省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不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统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该决定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执法检查组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的报告肯定成绩充分实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突出,对报告表示赞成。当前,我省“一州两县”民族地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希望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武陵山区发展战略和“两圈一带”发展规划的指引下,进一步增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帮扶民族地区发展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出台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一州两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扩内需、促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投资,不断强化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投资任务。希望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大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切实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投资资金分散,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等突出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对挤占挪用资金的追缴力度;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探索支出预算管理的新机制,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意见。

对以上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请办公厅整理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要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请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批准了《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和《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审议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现在,我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