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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12-27 01:5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9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傅铁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目前,全省有农产品种植企业(基地)1000家,畜禽养殖企业3000家,奶站44个,水产苗种生产企业620个,水产品养殖企业3500个,水产品养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305个。有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8.6万户,定点屠宰企业891家。2010年,全省食品行业产值2508亿元,居全国第七位,比上年增长46.38%。

(二)涉药单位情况。全省有医药研发机构14个,药品生产企业28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69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566家,零售药店19451家,医疗机构10362家。2010年,全省医药经济产值440亿元,居全国第八位,比上年增长29.55%。

(三)监管部门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其中主要包括:卫生部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制订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承担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初级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许可和日常监管;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违法广告查处;公安部门负责药品犯罪案件查处;经信部门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行业管理;商务部门负责药品经营企业行业管理。

历届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宣传,加强执法,全省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些年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亲自带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研。省人大领导多次带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召开各种类型食品药品安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和督导,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了《共建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省列为药品安全试点省,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先进县创建工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强省”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政府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制订了考核办法和工作细则,每年与市州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稳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2004年,省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由原来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将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调整到省卫生厅负责,将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二是加强技术监督机构建设。加强了各系统食品药品技术监管机构建设,将湖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列入全省“十二五”期间“十大”重点民生建设工程,在各市、州、县(市)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或快检机构,初步构建了覆盖全省的食品药品技术监管体系。三是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在全省乡镇、街道配备了3537名食品药品监管员,在全省行政村聘请了25963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补充基层监管人员不足。四是探索建立食品药品执法监督体系。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医院、学校、媒体等各方面聘请社会督导员4000人,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我省已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制建设,为依法监管创造条件。一是组织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的清理,对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保证了法规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二是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制度。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北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法制办将《湖北省牲畜屠宰管理办法》纳入201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并就研究制定《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三是着力解决部分业态监管边界不清问题。针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部分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主任尚未明确,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还未出台的情况,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省政府下发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工商局制定了《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了监管行为。

(四)加强诚信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在治庸问责活动中,再次向消费者承诺“你买假货我先赔付”。省农业厅将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公开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省质监局、省经信委联合举办“质量首创、诚信首誉、安全首责”为主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宣誓活动,全省参加宣誓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1352家,所有获证食品企业均签署了《企业诚信宣誓质量安全承诺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法规及安全专业知识培训3800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60余万人次,组织1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二年来共吊销、注销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785家。省商务厅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曝光典型案例,提升肉类屠宰企业的诚信水平。省工商系统督促经营者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行了质量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近两年来,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先后开展了问题乳粉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地沟油”及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等重大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在2009—2010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51.5万人次,监督检查单位313.7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6万个次,取缔无证照经营户9600余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9万余起,查获不合格产品2500余批次、17万公斤,案值约5700余万元;下架食品81万元,受理举报投诉86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我省的整治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组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好评和肯定。在药品安全方面,我省从2009年8月开始,按照国家六部委局统一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违规广告欺骗消费者、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销售假药等涉药违法行为。两年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多万人次,执法车辆1.6万多台次,查处各类药械违法案件3万余件,涉案药品价值1.4亿元。在两年来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117起,抓获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493人,刑事拘留295人,逮捕16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9人。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净化了全省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积极推行“网格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监管模式,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实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控,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一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省政府在宜昌市开展试点,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划网、网内履职、层层落实”的工作方针和“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盲区,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加强评估考核,推动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高度评价。省政府将在近期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宜昌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监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履职,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使用销售各环节的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通过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各地认真落实节假日及特殊时段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值班领导,落实值班人员,完善巡查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打击和处理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53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实行每月巡查一次,对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每两月巡查一次,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企业购、存、销情况实行联网实时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预警,督促企业采取消除隐患的措施,保证了用药安全。

三是加大监测力度。对食源性有害因素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危害。2010年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从5个扩大到38个,覆盖了全省17个市州。监测样品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中所有环节,初步实现了从城市到乡村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化学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和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状况数据库。为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能力,省政府规划建设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扩建省疾病控制检测检验中心,组织研发推广流动食品药品快检车技术,对重点食品药品开展风险监测和评估。自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包括14类74种食用农产品和15类87种加工食品在内的161种食物品种的检测工作,涵盖105项各类指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244%。我省率先在全国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全过程监控、 全项目检验”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100%抽验。2010年以来共监督抽验药品17600批次,出动药品快速检测车快检药品25000余批次,对检出的假劣药品及时立案查处。

四是推行电子监管。从2011年4月1日起,我省已将全省11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595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全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电子监管网络,对上述药品已初步实现一片一针可追根溯源。

五是加强应急处置。省政府颁布了《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湖北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范了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加强了培训和演练。全省各级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报告系统,开展了应急培训,提高了应对安全事故能力。近几年较好处置了“圣元奶粉”、地沟油、问题奶瓶、三鹿奶粉等事件,其中“圣元奶粉”事件的有效处置,及时消除可能对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催生了乳品激素含量检测标准和方法的出台,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多次表扬和国家有关部委肯定。

(七)强化优质服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发展第一,服务至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发展”的政务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服务跨越式发展开展工作。省经信委以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为抓手,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2010年以来办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1.7万多起,全部提前办结。加强向国家药品注册审评审批部门汇报联系,为我省药业经济快速发展争取支持,两年来,我省药品注册文号300个。以华创会、湖北台湾周为载体,搭建服务发展平台,成功主办历届华创会国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论坛、海峡两岸李时珍医药文化与产业合作发展论坛,2年来签约生物医药项目151个,引资30多亿元,引进人才21名。成立232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免费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培训管理人员10000多名。适应医改新形势变化,大力支持医药流通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促进全省药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支持国药控股湖北公司、武汉人福医药集团在市州设立子公司和配送基地;支持九州通在上交所成功上市,该公司已成为国内药品流通领军企业。

(八)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省领导亲自率领省直有关部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向公众颁发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和宣传品,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编印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手册300万册,以电视讲座、公益广告、展板、标语、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文艺快车巡展等形式,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药品安全书画摄影大赛、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单位)、“食品安全大家行”系列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示范创建带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14个市政府签署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合作备忘录。全省各地把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县、全省餐饮食品安全先进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等各类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联创合建,同步推进,实现叠加效应,提高了全省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近年来全省创建23个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428家示范药店,20921家规范药房和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放心食堂”、“放心超市”、连锁配送优质服务企业。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近年来,虽然我国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对有些具体行为(如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有些法律条文只有原则性要求,缺乏刚性的、操作性强的规定;食品药品标准建设相对滞后,不少新开发产品(如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标准尚未建立,最近媒体反映强烈的“地沟油”问题,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导致监管执法缺少法律法规依据。

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实行部门分段监管的管理体制,监管环节多、监管部门多,容易出现监管职能交叉,监管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部门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亟待充分发挥各方监管力量的叠加效应。少数监管人员能力欠缺,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是监管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一方面,有的监管部门执法队伍相对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基层监管人员缺乏,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也与监管任务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另一方面,技术监管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高素质监管人才不足,不少地方还没有基本的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机构,现有的技术监督机构设备陈旧,不少地方仍然依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的传统办法执法,在不法分子“高水平、高技术”的造假手段面前,监管能力相形见绌,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效力。

四是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消除。目前,我省食品药品市场主体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食品加工环节绝大部分是手工作坊和小摊点,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种植养殖环节不少地方仍旧还存在着违规使用农药、化肥和违禁药物的现象,初级农产品仍有一些残留有害物质。有的企业缺乏诚信,没有按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个别企业存在严重道德缺失,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个别地方监管职责不落实,埋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容不得丝毫的松驰和懈怠。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提高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和治理“地沟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抽检频次,奖励投诉举报,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褒奖优秀企业,曝光典型案例,对食品药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绝不给违法分子第二次机会。

(二)着力提升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采取行政审批、检查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药品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提高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水平。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及其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严格规范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三网”(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城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处理程序,健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和影响。

(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2012年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经费和装备建设。切实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能,做好打击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无缝隙监管体系。

(五)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县(区)创建方案,召开全省创建工作现场会,推广宜昌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示范创建经验,推动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及示范带动,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夯实基层监管基础,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六)全力支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施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倍增计划,大力培育和扶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壮大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