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段远明、高林、杜祖森、梁惠玲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
段远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高林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祖森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梁惠玲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2012年1月6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