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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6-23 01:43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城环(工)委,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制定了《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通过新闻媒体和《湖北环保世纪行简报》予以推介。

各地各单位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优秀组织奖和环保好新闻申报材料分别于6月30日前、10月31日前报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

附件:1、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2、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机构名单

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联系人:王振淳  肖  达

电  话:027-87237642

邮  箱:519150086@qq.com

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将结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宣传、调研、监督活动。现就活动组织开展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深入宣传全省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深入宣传全省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情况,以舆论监督推进全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共抓长江大保护,促推湖北绿色发展”

三、宣传报道内容

围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的宣传贯彻进行实地采访报道。重点是全省各地在饮用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产养殖拆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基本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聚焦中央巡视组湖北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省环委会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转省政府处理的43个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深入挖掘一批环保先进典型、监督整改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总结推介一批环保制度性措施。

四、活动方式

以集中采访报道为主,组织记者深入实地宣传报道各地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记者参与人大监督活动。同时,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分《决定》宣传贯彻、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两个专题进行采访报道,第四季度根据工作进展组织回访,跟踪问效。

五、组织领导

在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省人大城环委、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厅牵头,省直各有关单位配合落实。

六、参加部门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七、参加媒体

人民日报、新华社湖北分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北记者站,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农村新报、长江商报,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垄上频道、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楚天交通广播,新华网、人民网、荆楚网、大楚网、中国新闻网,湖北画报、楚天主人。

八、工作安排

(一)6月1日,召开组委会,讨论通过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二)6月下旬,召开记者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介绍,组织集中采访报道活动。重点围绕各地开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宣传贯彻情况和2016年各级检查督察发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宣传报道。

(三)7月下旬,组织新闻媒体旁听省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了解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8月下旬,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宣传报道,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五)10月份,2016-2017年度湖北环保世纪行工作总结,评选优秀组织奖和环保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