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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环保世纪行宣传方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9-12 02:10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好2014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现就集中采访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关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优势,组织中央驻鄂和湖北省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重点宣传《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就我省江、河、湖泊等水体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采访报道,积极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建设美丽湖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围绕“保护荆楚之水,感恩生命之源”活动主题,以保护水资源为报道主线,深入我省汉江、清江、梁子湖等流域和重点湖泊,着力关注当地水资源质量现状、保护力度、存在问题和隐患、治理对策及未来走向。

(二)宣传《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重点报道《条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情况,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宣传我省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

(四)反映我省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参加媒体

中央驻鄂媒体:人民日报、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水利报、中国企业报湖北记者站,人民网、新华网。

省直等媒体: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长江商报、农村新报,湖北卫视、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垄上频道,湖北之声、楚天资讯广播,湖北画报、楚天主人、今日湖北、新楚商杂志,荆楚网、人大网。

四、实施方法

(一)召开新闻通气会。由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等相关部门提供背景材料和宣传线索。

(二)集中采访。4月10日—11日,统一组织媒体深入到鄂州梁子湖等地开展采访。围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六进”,对江、河、湖泊所处地区的政府、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学生代表进行采访,倾听各方声音,传播正面典型的正能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与整改。

(三)新闻专访。对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环保、住建、水利、农业)负责人进行专访,解读相关政策,推进水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小分队采(暗)访:6月—8月间,结合主题,邀请主要媒体记者,重点就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水污染问题、记者采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专题采访或暗访,跟踪监督,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报道方式

(一)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设立“环保世纪行”专栏,在网络媒体设立专题网页,连续深度系统报道,扩大影响力。

(二)在湖北画报、新楚商、今日湖北、楚天主人等杂志刊发公益广告。

(三)启动仪式上使用微博直播(荆楚网、世纪行)。

(四)以正面报道、宣传先进典型为主。对不便公开报道的新闻事件,以内参的形式,供各级领导参阅。

六、组织保障

总负责:杨三爽

分管领导:文成国(把握舆论导向,审定活动方案,协调宣传部门参加活动)

总协调:陈晓阳(组织策划,具体组织协调)

具体落实:黄俊  陈敬民  彭长春 孔奇志 陈宓夷  黄丽君  王振淳  王炜(按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联络员:王振淳(联系媒体)王炜(联系主办单位)

七、后续工作

(一)工作总结。结合阶段性和全年工作做好总结,就宣传采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以适当形式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

(二)评比表彰。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湖北环保好新闻”评选,对活动中的好新闻作品进行评比表彰。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各等次获奖作品若干篇,颁发奖金和证书(评比表彰方案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