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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4-27 06:53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办单位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林业局、省旅游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三、参加新闻单位

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广播、湖北卫视、新闻广播、湖北经视,中国环境报湖北记者站,长江商报,楚天主人杂志等。

四、活动主题

保护水环境 关注饮用水

五、活动重点内容

1、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情况;

2、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

3、饮用水水源保护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4、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我省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6、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节能减排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的情况;

7、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8、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资源的重大举措;

9、其它重大环境资源保护问题。

六、具体安排

1、3至4月,由省人大城环委牵头组织制定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2、4月下旬,召开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3、5至6月,组织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4、6至7月,为协助常委会对本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组织湖北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记者随同赴有关市县进行采访报道。

5、8月,为协助常委会对省政府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组织湖北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记者随同赴有关市县进行采访报道。

6、10至12月,对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进行总结。

七、单位分工

1、省人大城环委的主要工作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方,组织部分采访活动。

2、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的主要工作是:宏观指导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发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支持此项活动。

3、省财政厅的主要工作是:根据活动进展和经费预算情况对这项活动给予支持。

4、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以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主要工作是:协助省人大城环委以“保护水环境关注饮用水”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方案的实施,提供新闻线索及典型材料,配合组织现场采访。

5、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总台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广播、电视的有关宣传报道。

6、各新闻单位的主要工作是:制定采访报道计划,选派业务精、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新闻记者参加采访报道,在刊播时间和版面上予以保证。

八、几点要求

1、2009年湖北环保世纪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宣传保护水资源环境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对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行为要进行曝光批评。

2、各主办单位要根据今年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重点内容,制定具体方案,统筹安排落实有关工作。

3、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报道方案,设定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同时,要注重开展经常性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4、加强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协调合作,对一些重大选题,可采取上下联动,协同报道的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