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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斌副省长在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6-23 01:3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6月20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通报一下近年来我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有关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颁布以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标准化生产,狠抓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步上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5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级政府负总责和责任追究制。2010年和今年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了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呈现出三大矛盾:一是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呼声很高,但部分生产者、经营者质量安全与诚信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二是广大消费者安全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但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虽有改善,但管理基础与手段仍显单薄。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2号)出台后,各地虽然相继开展了一些宣传工作,但力度还不够大,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深入到企业和生产者。因此,要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主体,特别是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代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宣传,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进村入企,家喻户晓。

二是加大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只有加强检测和监管才能发现问题农产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狠抓标准化生产,实行产地准出;狠抓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培植农业“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挥示范功能;强化抽检工作,加大通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农资监管。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继续实行省政府与市州政府、市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的办法,年终考核结账,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发生重大农产品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宣传、引导不当,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是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形式很好,有利于促进政府的工作。各级政府一定要积极支持配合这次行动,将政府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希望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典型经验,曝光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按照鸿忠书记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严格、严肃、严厉”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后祝“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