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 月 18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由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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