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曰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月20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对《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 该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与上位 法相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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