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6 14:4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8年5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肖菊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促进就业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扎实推动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要求把就业摆在优先位置,通过发展扩大就业、双创带动就业、服务保障就业。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给予了充分重视和支持。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跨70万人、80万人、90万人三个台阶,2017年达到91.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9%,低于4.5%的国家控制目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国务院将我省就业工作列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五个省份之一,给予通报表扬和7亿元资金奖励。

(一)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制定实施《湖北省促进就业“十三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去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已达3.65万亿元,增幅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加大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9.3%,有力支撑了就业。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五年前的12.8:50.3:36.9调整为10.3:44.5:45.2,第三产业年均增幅超过10%。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新经济新动能带来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鼓励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达55.1%。去年以来,全省落实小微企业和就业创业税收减免79.3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探索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发挥投资和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二) 完善就业政策体系,落实政策促进就业。近年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省情实际和劳动者就业需要,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等文件,建立完善就业有路径、创业有支持、培训有补贴、困难有帮扶的政策体系。主要政策包括:通过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扶持项目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求职补贴等政策,大力实施就业援助;通过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服务补助等政策,强化就业服务;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稳岗补贴、推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支持企业降低成本、稳定岗位。近年来,全省每年直接享受各项就业政策超过140万人次,有力促进了就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红利全面释放,全省市场主体规模显著增长,达到453万户,企业类市场主体突破百万,带动就业效果显著。我省先后出台“就业创业二十条”“科技十条”“新九条”“黄金十条”等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对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自主创业给予创业补贴,创业税收优惠在国家规定额度内按最高标准执行。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每年培训创业者超过10万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5万笔、308.7亿元。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项目”,鼓励全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全省科技孵化器达到500多家,在孵企业达到1.6万家。

(四)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强化能力提升就业。大力实施技能强省战略,打造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着力培育“湖北工匠”。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与人社部签订共同推进“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备忘录,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保障技能强省战略实施。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构建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面向企业急需人才,实施“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面向农民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统筹开展工业园区、养老护理、妇女手工编织等项目制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首次遴选培训技术能手代表我国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得佳绩。同时,加强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能力。

(五) 大力扶持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帮扶就业。坚持把大学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等文件,围绕“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个主攻方向,加强大学生实训见习、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举办创业大赛、巡回推介等系列活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努力将大学生就业压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人才优势。近年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力推进省内外跨地区劳务对接转移就业,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我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先后评选三批“湖北省十大劳务品牌”,有力促进了农民脱贫、农村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销零。全省累计帮助8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4.1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去产能分流人员,通过支持企业内部分流、内部退养、转岗就业和创业扶持等方式妥善安置。同时,稳妥推进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统筹做好少数民族、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六) 发挥失业保险功能,援企稳岗稳定就业。我省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将失业保险功能拓展至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在全国率先实施稳定岗位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将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加大支持力度,已成为去产能中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全省累计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50.5亿元,稳定岗位1066万个次,为稳定就业和服务供给侧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连续下调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将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少失业保险缴费16亿元以上。同时,实施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效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七) 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健全体系服务就业。坚持萌公共就业服务和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两手抓”。建立健全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五级贯通。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连续3年共安排3亿元,建成全国领先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全省每年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对失业风险实行预防、调节和控制。同时,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3号),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举办首届“湖北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博览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监管、打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落实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保障就业。我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连续多年将促进就业列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重要任务。建立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强化就业资金安排。去年全省财政共安排就业资金49亿元,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当前经济形势对全省就业工作的影响

近年来,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增长,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新经济、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我省就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

从机遇看:一是经济走势稳中向好支撑了就业稳定。经济发展是扩大就业,提升就业的基石。近五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由2.48万亿稳步增长至3.65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9%;千亿产业由11个增至17个,服务业占比由36.9%提高到45.2%。据测算,我省GDP增长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岗位从五年前的约5万个增长到约9万个,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新经济新动能带来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当前,我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经济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显著提高。新经济从供给侧发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已经成为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新动能,带来大量高质量就业机会。三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孕育了高质量就业岗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就业的冲击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流失的是僵尸岗位、富余岗位、低端岗位,创造的是高技术、高质量、高层次就业机会。四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了就业空间。随着“放管服”改革更加深化,改革红利全面释放,市场主体规模显著增长,带动就业效果十分明显。“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湖北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和广大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从挑战看:一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给我省就业稳定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当前,国际贸易摩擦有抬头加剧趋势,将对出口产生冲击,从而波及就业,其中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我省在长三角、珠三角就业的农民工数量较多,将可能受到冲击,给我省就业局势稳定带来影响。二是劳动力供给处于高峰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从城镇看,我省每年高校毕业生40多万人,中职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约30万人,每年结转的登记失业人员近40万人,就业转失业人员约10多万人,共120多万人需在城镇就业;而我省每年新增岗位加上自然减员能够提供就业岗位约90万个,城镇仍有30多万人难以就业。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每年将有2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总量压力将持续存在。三是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就业结构性问题突出。调查显示,我省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就业稳定性较高,员工流失率低,而部分低附加值企业的“留人难”问题突出。随着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产业升级对技能人才需求进一步增加。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更好与产业结构匹配,是一项紧迫任务。四是供给侧改革力度加大,面临部分行业岗位流失的压力。我省是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改造任务繁重。伴随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一般性岗位数量有所缩减。我省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正处于去产能阶段,全省煤矿将于年内全部关闭,造成一定就业岗位流失。分流人员中许多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难度较大。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等,使部分地区产业发展受到限制,影响就业岗位开发;精准扶贫已进入攻坚期,帮扶贫困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的难度非常大。

三、下步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的安排

党的十九大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促进就业各项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一)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壮大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新的就业增长点。建立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就业的考核评估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杠杆作用,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优化流程、方便群众,持续打造更优发展环境,营造更优的就业环境。

(二)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湖北就业提升计划”,努力提高大学生在鄂就业的比重、创业带动就业的比重、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比重、技能就业的比重。完善培育新动能促进就业政策,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新业态、新模式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项目化精准扶持,激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等的创业活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 统筹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扎实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把就业扶贫摆在就业工作突出位置,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深度贫困地区予以专项就业政策扶持,提高就业脱贫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促进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增收脱贫。对去产能分流职工,强化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帮扶举措,密切关注分流安置中的风险点,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 推进职业培训制度改革。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面向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着力抓好新成长劳动力、去产能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引导具备条件和优势的高等院校转向职业教育。加快实施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

(五)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有利于产业工人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社会环境,推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使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支持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待遇和相关投入,把人力资源作为发展增效的第一资源。全面实施社保共享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六) 加强和改善全方位就业服务。全面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就业政策、项目、资金,健全完善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全面落实“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引导树立形成正确的劳动观、职业观,努力培育新时代的劳动者。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教育、医疗、养老、财税、土地、住房保障等社会领域配套政策落实。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公平就业制度,促进市场配置人力资源机制高效有序运转,使人人都能获得公平机会和展示舞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