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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6 16:2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

各位委员,同志们: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我省气候资源丰富,对气候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本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我们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推动气候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本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我省广播电视管理,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条例》颁布施行以来,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示范区管委会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整合激发创新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具体意见和中肯建议。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牛鼻子,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和动能转换,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我省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了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就业是民生之本。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批准了这个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此次预算调整符合中央要求和我省实际,合理可行。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会议对《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建立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要立足湖北实际,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强自贸区立法,推动自贸试验区成为湖北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和“风向标”,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大关系”,努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以长江经济带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会后,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本次会议还审议批准了《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同志在全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等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在湖北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为湖北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湖北当前首要和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一定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饱含深情、充满期待,充分体现了对湖北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湖北6100万人民的巨大关怀和鼓舞。我们要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深情厚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省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全力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调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这个总目标,聚焦“四个着力”“四个切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抓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责,奋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充分运用“法律巡视”利剑,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途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加快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代表行动”,认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要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要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把人民群众的小事作为大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事情做起,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定力、强化压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焕发奋斗激情,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人大担当作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坚持重实际、察实情、求实效,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建立人大监督追责机制,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追责是渎职,真正实现人大监督由“解释”向“解决”转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于律己,慎独慎微,自觉诚恳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得干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不能借执行代表职务办私事、谋私利,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四是坚决严肃会纪会风。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会风会纪建设。人大的会风绝不是小事,直接影响到会议审议的质量,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发挥。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始终保持清新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会风。这里明确一条规矩,今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者参加中央和省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律不得请假,确保专心致志参加人大会议。人大代表要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按时积极参加人大会议、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遵守会议各项纪律和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现在,我宣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