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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执行主席任世茂主持会议罗清泉李鸿忠宋育英出席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1-29 01:36   [收藏] [打印] [关闭]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保林、通讯员王艺园)1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洪山礼堂举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任世茂、阮成发、王建鸣、唐良智、应代明、郭有明、陈天会、黄关春、傅德辉、范锐平、刘善桥、马清明、肖旭明、苑世军、周霁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罗清泉、潘立刚、周坚卫、刘友凡、蒋大国、罗辉、周洪宇、范兴元在主席台就座。

15时整,执行主席任世茂主持开会。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24人,实到代表633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围绕推进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热点,推动改善民生;做好经常性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他指出,2010年,常委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09年全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2010年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李鸿忠,宋育英,苏晓云、张昌尔、李宪生、李明波、李春明、吴永文,郭生练、田承忠、赵斌、张岱梨、张通,李佑才、郑楚光、周宜开、陈春林、仇小乐、吴秀凤、郑心穗、陈柏槐等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生铁,正省级老领导陈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赵文源,省九届政协副主席丁凤英,武汉市领导叶金生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出席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