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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95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1-31 01:46   [收藏] [打印] [关闭]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保林)1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28号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95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8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5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8件,宗教旅游方面的2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21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11件。

周冶陶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处理;梅香雪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处理;龚良柏、袁军晶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审议处理;雷圣翔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处理。

代表联名提出的其他91件议案作为建议处理,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20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