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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力争年内参保人次达4800万 覆盖面达96%以上

来源:楚天金报   时间:2014-01-22 02:40   [收藏] [打印] [关闭]

社会保障是关乎百姓冷暖的大事。今年两会上,省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温兴生提出深化我省社会保险领域改革建议,社会保险工作要做到“四个升级”,即理念定位上从管理者升级到服务者,工作部署上从保任务升级到保满意,参保扩面上从讲数量升级到重质量,经办服务上从粗放式升级到精细化,打造湖北社保“升级版”。

本届两会上,也有不少政协委员都提交了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的提案,已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

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今年省两会上,有多个提案涉及统筹城乡社保。如来自省民建的《关于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问题与建议》提案和来自省民革的《关于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提案,都提出完善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

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省政府出台实施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3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605万居民养老待遇都得到了保障。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今年底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在今年两会上,民革湖北省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湖北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建议将现有的医保制度简化为“一个制度”、“三个层次”。“一个制度”即:首先将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次仍维持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制度。“三个层次”即: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设置三个不同层次医保政策。

其实,对于城乡医保统筹的问题,我省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研究。据介绍,今年,我省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开展职工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建立谈判协商和费用分担机制。创新医疗行为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医保签约医师制度。

据介绍,去年,全省17个市州全部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年累计受益人数2.3万人,赔付1.5亿元。今年将强力推动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医疗保险,确保2014年底覆盖面达96%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我省将开展工伤保险即时结算

在工伤保险方面,今年我省也有不小的动作。据介绍,将修订出台《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工伤保险即时结算工作。

据统计,去年末全省累计持有社会保障卡人数达到2187万人。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年末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00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费903亿元。

■ 两会声音

省人大代表丁小强:

建议推动社保、医保省级统筹,乃至推动跨省结算。

省人大代表李炳发:

当前,有一部分城镇医保人员外出打工,因病就医报销医疗费非常困难,手续繁多。有的只好回原户口所在地看病,但往返周转太麻烦,甚至耽误病情治疗。建议省政府将城镇医保人员异地报销纳入议事日程,简化程序,方便老百姓。

省人大代表叶红:社保、医保全省应大力推进,一方面,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另一方面,社保金、医保金也能得以善用,发挥最大效益。

省政协委员贺东航:

随着社会老龄化,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障“全国通”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