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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水污染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楚天金报   时间:2014-01-23 02:54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武汉都是靠水而兴、因水得名,但现在却“因水而忧”。

22日,在湖北省“两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上,省人大常委会专家、湖北省环保厅、科技厅以及武汉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解读,并谈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

出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去年以来,我省主要河流整体水质良好,较差为劣Ⅴ类比例为5.2%。主要湖库整体水质良好,较差为劣Ⅴ类比例为6.3%。城市内湖、小湖泊较大污染,农村水环境整体污染较重。”昨天,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水华向媒体通报去年我省水质状况。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从哪些方面着力治污?周水华说,环保厅将配合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出台一些细则,比如对公众举报的具体奖励办法、交界断面补偿标准等。

条例草案规定,对跨市、州的江河湖泊等,实行交界断面考核,同时上游要向下游受影响地区作出补偿。周水华说,省环保厅将依法划定和改进我省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水质标准和监测点位、频次,争取全面反映水体水质现状。汉江、清江等江河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取消人工操作。同时,还将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

一旦法规出台,省环保厅将根据“按日计罚”原则处罚到位,如果企业不改正,环保厅将对其严厉处罚,若企业屡次不改,将对其关停。省环保厅将对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大检查,加强内部监督,系统内存在没有履职的情况,该追责要追责。

据悉,“十二五”以来,我省对园区项目坚持规划环评,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累计否决相对污染重、资源消耗大项目200多个。投资20多亿元实施东湖截污工程,关闭武汉市中心城区40个湖泊290个排污口,截断入湖污水60万吨/日。

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

汉江拟建国家级生态监测站

“湖北、武汉都是靠水而兴、因水得名,但湖北现在‘因水而忧’。”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说,现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水少了、水脏了、水穷了。他介绍,2013年,省科技厅安排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00万元,与水利厅、中科院武汉分院沟通协调,启动了“湖北省湖泊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湖泊面积减少了2/3,湖泊数量减少了一半。洪湖从600多平方公里变成了300多平方公里,很多湖泊成了农田和旱地。“虽然我们的环保力度加大,但效果不理想。”湖泊的变化,正是水环境变化的一个缩影。因此,此时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很及时。

杜耘说,省科技厅今年将加大水污染防治。一方面为公益研究提供科技经费支持,同时,加大建设人工湿地,修复湖边湿地,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建设一个“缓冲带”,不直接排入湖泊。针对农村污水排放问题,将尝试建设小型的人工湿地,配备简易型家用污水处理设施。

他说,南水北调工程大规模调水后,监测设施建设应跟上,计划在汉江建设国家级的生态监测站,像长江三峡的国家级生态站一样,监测河流的生态和地质灾害状况。此外,还要加大对南水北调库区生态环境监测、治理与环境修复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北流。

武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湛:

将水污染指标纳入政府考核

武汉是百湖之市,对于跨区域、交界断面的水质考核如何做,昨天,武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湛以汤逊湖举例称,该湖属于跨区湖泊,跨东湖高新、江夏、洪山,由武汉市环保局统一制定湖泊监测计划,每个区负责区域都有统一制定的监测点位,制定监测频率,年底对各区统一考核。

他同时透露,下一步,武汉市要加大力度对河流湖泊水质进行考核。将由市考评办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区(开发区、化工区、风景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优先选择包括一些关键性指标,包括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减排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等。

今年,武汉市还将逐步关闭截流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清拆迁移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各类建筑,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生态围栏和防护林等隔离设施。开展府河等重点污染河流湖泊水环境调查,提出对策。按一湖一策,开展后官湖、木兰湖、道观河等水质良好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对拒不整改企业处罚不设上限

按日处罚破解“违法成本低”

有记者提问,现在企业排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应如何处理?“这是一个怪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回答,“按日处罚”是《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亮点之一,可有效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

滕鑫曜算了这么一笔账,一家企业通过排污赚取收益是50万元,实施违规排污罚款10万元,刨开罚款成本,可以赚40万元。如果该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避免排污,可能要花100万。

“按日处罚”,是指可以依法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个人按天数每天进行处罚,只要其不整改,就可“一直罚下去”“不设时间和罚款上限”、“罚到违法者倾家荡产”。滕鑫曜说,这在地方立法上,是较大的突破,与全国人大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精神一致。

根据条例草案,拟订实施时间为今年7月1日。为何有5个月的滞后?滕鑫曜介绍,这次《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涉及面较广,需要更长时间的准备期。要让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