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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18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06 08:3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8年12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改革委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后,经主任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18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2月26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报告的内容较为全面,采取的措施扎实有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