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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06 09:5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超良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同意将《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这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重要职权,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广泛凝聚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具有重大意义。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根据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上述审议事项是依照法律规定,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所做的相关准备。根据大会工作日程安排,1月12日省人大代表报到,13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14日上午大会开幕。希望出席大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成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精神风貌,按照大会安排,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省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根据大会安排,到会认真听取意见。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工委的同志,要在代表团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时,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在各自的代表团认真听取意见。大家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工作要点是年度工作的“总纲“。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一要点两计划”将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征求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全面落实2019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武汉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希望相关地方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相关法规。

本次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