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