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15 07:2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1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  王亚平

大会主席团:

1 月1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以及“一芯两带三区“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决定草案贯穿新发展理念,符合我省实际,内容比较成熟,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会后,大会秘书处文件与简报组根据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的代表提出,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部分,增加有关“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等内容,删去“扎实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二、 有的代表提出,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部分,增加有关“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康养产业”“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举措。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三、 有的代表提出,在“加快创新强省建设”部分,增加有关“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与各地共建新型工业技术研究院,搭建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四、 有的代表提出,在“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部分,增加有关“全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五、 有的代表提出,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标题修改为“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同时在这一部分中增加“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六、 有的代表提出,在“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分,增加“绿色兴农”“多途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大力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并对有关表述进行调整。

七、 有的代表提出,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增加“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等内容。据此,建议作相应修改。

八、 有的代表提出,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监督。据此,建议将“强化法治保障”标题修改为“强化实施监督”,并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证有关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本决定的实施,作修改完善。

九、有的代表提出,增加有关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指标、计划、任务、措施等。考虑到各级政府已经或者正在制定有关指标、计划、任务、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还将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及本决定,作出相应调整、细化、完善,决定草案对此已作了衔接性规定,建议不作具体规定为宜。

此外,根据代表意见,对决定草案其他一些表述作了删减合并和文字修改。决定草案共计修改50多处。同时,对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一些很好的工作意见建议,将转交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

大会秘书处文件与简报组已按照上述修改意见提出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