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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17 0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同志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使人大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着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