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定的决定》审议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31 07:1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委员们赞成批准《决定》。3月29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常委会分组审议情况,再次审议了《决定》。委员会认为,《决定》与上位法保持了一致,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议常委会会议批准。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