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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莉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12-17 08:01   [收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全国各地、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湖北省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汤莉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8年,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在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深入贯彻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精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汤莉同志作为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内司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近三年来,她参与了《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调研、论证以及法规文本、说明和审议意见等文稿的起草工作。两部条例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时,她还参与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2016年,她负责做好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2017、2018连续两年,参与《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在2017年,她参与家庭教育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工作中,汤莉同志关注妇女儿童等群体,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及时回应他们的期待,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她没有豪言壮语,只有默默奉献;没有轰轰烈烈,只有踏踏实实,她将继续用爱和责任,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来源: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摄影: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