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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要求:以担当作为助力疫后重振

时间:2020-04-25 11:06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鹏、通讯员朱博)4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对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对湖北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研判和安排部署上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治理“疫后综合症”和疫后经济社会发展重振;要思想上再加压,工作上再落细,能力上再提高,切实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会务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常委会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继续抓好对口扶贫联系点工作;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展调研,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配置资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监督工作。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责任感;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坚定必胜信心,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充分履行人大职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晓鸣、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