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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06-15 15:2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11月22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春明

现将省政府办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向常委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319件。承办单位涉及省政府及中央直管的51个部门、10个市州政府和5个大型企业。所提建议涉及到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工业交通方面的87件,占28%;农林水方面的80件,占25%;计划财税方面的42件,占13%;政法、劳动人事、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59件,占18%;科教文卫方面的51件,占16%。这些建议,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了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体现了各位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表达了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凝聚着各位代表的智慧和心血。

认真办理和落实好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政府工作,建设亲民政府、服务政府、务实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这一宗旨,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调研,积极采纳,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各位代表。截止目前,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省人大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438件,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425件,占97%,不满意或提出了新的意见的13件,占3%。通过对少数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与答复,使代表在再次反馈中都表示基本满意或理解。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

代表所提建议已经采纳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2件,占总数的32%。李诗信代表提出“关于支持产粮大县监利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省农业厅作为承办单位,所有厅领导同志对口联系11个重点县(市),支持主产区搞好粮食生产。经调研,确定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省级标准化农田建设、稻鸭共育项目、农村能源建设、水产板块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农机补贴和农民培训等8个方面,支持监利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央、省级共投入约4000多万元,为恢复和提高监利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全省粮食主产区建设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刘克林代表提出“关于发展县域经济的几点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纳。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6月,下发了《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对20个扩权县(市)下放审批权限、对全省52个县(市)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行财政周转金回收奖励办法、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通过文件的不断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县域经济的发展。董汉卿、程斌等数十位代表提出“关于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提速的建议”,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心声。省政府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列为2004年要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经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当阳、咸丰、石首、钟祥、汉川、神农架等6县(市、林区)列为今年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2400万元资金,使参合农民由去年的240万人增加到今年的440万人。省卫生厅及各有关地方政府,大力宣传发动,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建章立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如期完成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任务。严煤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在我省以洪山区为试点,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武汉市政府十分重视,把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确定了改造工作的总体原则、实施范围、政策措施、工作步骤,并在洪山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市政府组成专班,加强引导,统筹规划,使全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依法、有序、稳步推进,目前已选择6个城区的若干重点村逐步推开。杨清平、肖振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开展执法人员着装整顿的建议”,有利于树立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维护统一着装的严肃性。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监察厅、纠风办《关于做好全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对统一着装范围进行清理整顿,加强整改,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统一着装工作。马骏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拆除南湖中央花园违法建筑南湖建材市场的建议”,武昌区政府将此作为加强小区管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大事来抓。分管区长亲自上门做开发商的工作,使开发商于4月底自行拆除了该建材市场。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

代表所提建议已经采纳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32件,占建议总数的41%。朱丹代表提出“关于强化对改革改制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为防止和纠正部分企业在改革改制中产生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5月转发了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采纳了代表建议,从企业改制程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都必须按规定予以解决。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起了重要作用。赵斌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生态省战略,着力建设湖北西部生态经济圈的建议”,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省政府对实施生态省战略非常重视,责成省发改委、水利厅、林业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学习兄弟省开展生态省建设经验,在全面分析我省生态省建设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后,提出了《关于湖北建设生态省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将我省西部生态经济圈建设作为规划重点,争取纳入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范围。卢耀才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洪湖湿地资源保护的建议”十分重要,省林业局、水利厅、农业厅、环保局及荆州市政府积极采纳,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研,抓紧清理整治洪湖湿地保护区圈养问题,初步规划用2至3年时间对洪湖湿地保护区的围栏网工程实施拆除,对湿地环境进行改造和恢复;对洪湖围垸、涵闸及公路配套设施进行全面规划,部分工程已开始实施。省政府已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将洪湖湿地保护区列入国家级保护区的申请,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之中。近期,省委、省政府还将召开现场办公会,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王友才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江陵县沿江群众饮水困难”的建议,要求省里解决1690万元资金用于改水工程。省发改委、水利厅在荆江大堤整险加固工程无水改项目的情况下,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要求将荆江大堤改水资金纳入结余的国债资金项目。同时多次到现场办理,从荆江大堤加固工程资金中借支50万元,于今年11月初在江陵县郝穴镇颜闸村进行改水试点。整个项目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将逐步实施。陈芝慧代表针对农村打工者子女教育问题,提出了“关于为打工者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教育环境的建议”。省政府于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在去年颁发《湖北省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所采取的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工子女的教学管理、经费投入、条件改善、贫困生救助及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留守在农村的打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省教育厅于今年8月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采取建档立卡、结对帮扶、逐步推行保育寄宿制、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等措施予以解决。汪宏代表提出“关于加快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省今年改革的重点之一。全省在老河口市等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年全省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范围,制定了改革的方案,并把这一改革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

(三)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代表提出的建议受省财力及其它条件制约,留待以后有条件时再研究解决的共60件,占19%。冯立等代表建议省政府参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办法,对省内国家级高新区财政收入也采用激励性转移支付措施,以支持高新区发展。省财政厅研究后认为,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以后,省级财政宏观调控任务进一步加重,财力十分紧张,如还要增加转移支付支持高新区发展比较困难,但仍将通过增加科技专项资金等措施对两个国家级高新开发区发展予以支持,2004年省政府预算新增3个专项9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光电子、生物医药和汽车零部件等高新项目的发展。汪七良代表建议,要求尽快将黄梅、宿松两县省际断头路纳入省公路建设计划。省发改委认为,省际断头路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黄梅、宿松省际断头路十分必要。国家发改委近年来在国债以工代赈资金中已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省际断头路建设,但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且项目要上报国家安排。由于黄梅县不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范围,在现有政策条件下,难以纳入国家以工代赈计划。下一步,如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许可,省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国家对该项目的支持。此外,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请省交通主管部门解决县级交通历史遗留债务”、“关于修建广水市金鸡水库工程”、“关于要求更新改造富池口电排站”、“关于请省政府立项在黄梅戏发源地兴建黄梅戏艺术发展中心”等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都进行了认真研究,由于政策、资金等原因,只能留待以后有条件时予以重点考虑。对此,承办单位已向代表详细解释答复,代表均表示理解。

(四)作为今后政府工作借鉴和参考的问题

代表所提建议留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借鉴参考的25件,占8%。这些建议一部分是省里无权决定、需要中央制定政策的问题,一部分是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黄爱国代表建议,要求调整沙洋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省国土资源厅认为,沙洋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级和标准是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调整确定的,调整权限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部门无权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但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代表所提建议。邬统全代表提出“关于对邮政企业减免税收的建议”,省财税部门表示理解,认为邮政行业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行业,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邮政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心支持。但根据税法规定,税收的减免权限在中央,地方政府无权做出减免税规定。省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努力为邮政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王功桂代表建议省政府出台与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政策接轨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移民安置政策。省国土资源厅解释,我省在实施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居民搬迁避让项目时,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居民补助标准是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的,如实施县域外安置搬迁避让居民,该标准确实偏低。省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将实施县域外安置搬迁避让居民的补助标准与三峡移民补助标准一致起来。还有如“关于合理调整鄂东地区行政区划”、“关于将个税起征点升至1200元”、“关于申请试行教育、医疗彩票”等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暂不能采纳的原因,作了实事求是、耐心细致的说明。

二、今年建议办理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省政府精心组织部署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狠抓督办落实

省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职责。各位省长在省人大会议期间,到各位代表团认真听取意见;在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按要求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代表和常委会委员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一结束就召开的省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罗清泉省长专门就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所有建议上半年基本办完,办结率要达到100%,见面率要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各位副省长身体力行,亲自办理重点建议,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直接参与督办。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的2004年建议交办会上,省政府秘书长李春明同志对办理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强对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检查。一是与省人大代工委一道,到承办部门征求意见,协商确定重点建议,并共同登门交办;二是督促重点建议的办理,对所有重点建议都上门督办,组织、协调、参与重点建议现场办理活动;三是两次召开承办部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掌握办理进度,加强督办催办;四是开展与代表见面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及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二)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按省政府要求,首先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兵把口协调抓的格局。省教育厅确定了“明确责任、落实到处,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分段进行、提高效率”的工作方针,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厅长路钢同志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对每件建议答复逐件审批。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厅长陈柏槐同志逐件批阅重点建议,全面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分管副厅长主要负责,其他副厅长对重点建议实行包案负责。省林业局局长吴先金同志提出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局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省劳动保障厅确定厅长吴永文同志直接抓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全厅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省司法厅厅长张坚同志要求,以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省旅游局、地税局等许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件阅批代表建议,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交通厅、卫生厅等办理工作大户,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加强领导,集中研究,依法办理,统一答复,体现了对办理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武汉市市长李宪生同志主持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到办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督办,常务副市长直接分管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秘书长集中一周时间进行督办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

(三)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使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完善,着重从四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确保办复率100%。省公安厅、财政厅、水利厅等单位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作出规定,强调建立工作责任制,在机关内部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建议办理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提高答复意见准确率。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做到交办时下发通知,明确任务;办理时层层把关,对答复意见审核检查。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由部门负责同志召集有关处室共同协商办理。三是加强与代表见面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许多单位将与代表见面列为办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对见面方式、见面时间、见面记录都有详细规定。四是加强重点建议的办理,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将抓落实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抓落实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

(四)重视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尽力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每年代表反馈的不满意件虽然不多,但表明代表对办理工作寄于很大期望,也说明承办单位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省政府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办件,有关承办单位必须向代表当面征求意见,重新办理,直至取得代表的理解与谅解。今年共收到13件不满意反馈件,有关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上门征求代表意见,制订整改措施,拟出重新办理的意见向代表汇报,取得代表赞同后再重新答复代表。经过见面沟通解释,这13件不满意件都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如蒋金枝等代表提出“要求纠正郑店收费站重复收费的建议”、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认真研究,根据现行交通政策规定向代表作了答复,表示目前难以解决。但代表表示不满意。承办单位认真反思自己的办理过程和办理方法,由部门领导同志带队,再次登门诚恳向代表解释,肯定代表建议的合理性,详细说明目前难以解决的原因,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中可行的部分,使代表深受感动,表示满意。省物价局对叶小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作出答复后,叶小缅代表回函表示不满意,认为整顿力度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办人情案、执法不严、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省物价局认为代表意见很尖锐,也很中肯,既感受到人大代表的强烈责任感,又认识到了自己工作的不足,再次抓紧组织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据此再次向代表通报了办理情况,代表表示满意。

(五)加强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促进重点建议落到实处

今年省人大代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与有关承办单位协商,确定了11件重点建议。这些重点建议有的是省政府关注的中心工作,有的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有的是提出多年未能根本解决的难点问题。在省人大代工委的积极推动下,省政府办公厅与承办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办理力度,使绝大部分重点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如朱纯宣、李建明等15位代表分别提出“积极行动起来,把我省血防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了全省血防工作电视电话会,罗清泉省长与疫区各县市负责人签订了血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血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二是加大血防投入,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筹资、社会资助”的血防投入机制,省财政将血防专项经费增加到4000万元,各市、县投入2440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三是围绕目标,积极开展查螺灭螺及查病防病工作。四是大力筹集资金,积极救治晚血病人。6月份,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晚血病人救治方案》,省级救治经费1379.4万元也已全部落实到位,预计年底前可完成4881名晚血病人的救治任务。五是以实行血防机构防治分离为目标,在全省开展血防机构改革工作。六是明确职责,加大血防综合治理力度。七是编制全省血防中长期规划,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又如对郑用琏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武汉市非法营运的‘黑面的’和‘黑出租车’的建议”,武汉市政府采取硬措施,下大力解决“黑面的”非法营运问题。报经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修改了《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为治理“黑面的”提供了法律依据。从8月1日起,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整治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强化措施,依法治理,“黑面的”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其它如“希望省政府高度关注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和“尽快启动洪湖沿江一级公路建设工程”等省重点建议,都得到了较好落实。与此同时,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建议作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如省劳动保障厅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做好工资清欠工作”以及“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建议,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等建议,省经委将“积极引导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等建议,省发改委将“关于对山区继续实施农网改造”等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办理,既较好解决了建议提出的问题,又推动了本部门的工作。

(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大现场办理力度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既体现了承办部门对人大代表的尊重,也有利于深入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想法,还有利于拓展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与代表见面率100%,加强了政府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极大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实际工作中,许多承办单位做到办理前征求代表意见,摸清意图;办理中与代表共同协商,求计问策;办理后回访代表,说明结果与情况。许多承办单位领导同志多次与代表联系沟通。如省卫生厅领导下乡调研时与代表协商,征求办理工作意见;省司法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许多部门由部门领导同志带队开展与代表见面走访活动。

现场办理是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代表建议的重要途径。今年,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代工委对所确定的每一件重点建议都安排了现场办理活动,主动征求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如汪发良等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京山华贝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天门饮用水源问题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环保局、荆门市政府多次派人赴现场察看企业污染情况,与代表、企业共商治污防污措施,明确各自责任和办理时限;邀请代表到企业视察治理工作,检查措施落实情况;与省人大代工委联合召开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办理工作现场会,使三方对企业治污工作取得了共识,促使这一连续提了3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积极努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建议办理任务。但与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单位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制订工作计划后跟踪落实不够;极少数单位对建议答复不认真,答复用语不够规范;还有相当一部分建议,要求省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小型水利设施、县乡公路建设及其它一些属县乡事权范围的工程建设资金问题,但由于省财力有限,难以满足代表的合理要求。对这些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视和改进。一是要不断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高度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在政府系统形成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机制。二是要坚持依法办理,依政策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特别要注重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广泛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及政府其它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四是要完善和创新办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办理活动。要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交办、网上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