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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赴襄阳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立法调研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06-29 08:57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带领调研组赴襄阳市开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听取市直相关单位、部分市县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同志情况汇报,征求部分省人大代表、公共法律服务对象、司法所所长、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襄阳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将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服务质量、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成效明显,法治建设能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工作专班将认真研究吸纳这些做法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强调,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总体上要定位准确,把握好基本公共服务的定性和要求,注重把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原则,通过人、财、物、制度等方面的条文设计,破解公共法律服务在基本、基础、基层等层面和环节的难题,着力提升法规的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