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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11-28 19:3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统一全省2021年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为统筹安排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决定:

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时间统一为2021年下半年;换届后,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依法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