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由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