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32个“第一次”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9-20 15:25   [收藏] [打印] [关闭]

1954年8月9日,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武昌彭刘杨路湖北大礼堂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正式建立,掀开了荆楚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崭新一页。1980年1月17日,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常设机关——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个案浩如烟海。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每一次人大工作开拓创新总是让人心潮激荡,正是有了林林总总“第一次”,湖北人大工作才历久弥新,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第一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1954年8月,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主席刘子厚所作的《关于1953年的工作总结和1954年的工作任务的报告》。这是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依法行使任命权]  1980年1月18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单一介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依法行使任命权。

[第一次决定重大事项] 1980年4月2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省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部署的决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决定本省重大事项。

[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1980年9月25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省第一件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从此拉开了我省立法工作大幕。1989年4月27日,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这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第一件地方性法规。

[第一次依法罢免全国人大代表]  1981年11月20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罢免高**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依法行使罢免代表权。

[第一次开展执法检查]  1984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全省各地,对森林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执法检查。

[第一次提出质询案] 1985年4月,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就邮政资费乱涨价和葛店化工区污染问题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质询案。这是省人大代表首次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案。

[第一次依法纠正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1988年1月17日,钟祥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县长,县长候选人所得选票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大会主席团宣布候选人当选,违反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1988年3月16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钟祥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县长结果无效的决定》。

[省委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1992年11月,中共湖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省委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第一次委托起草法案] 1998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委托省社会科学院起草,该办法于1999年7月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

[第一次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  1998年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首次在《湖北日报》上全文公布《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一次开展工作评议] 2001年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省教育厅进行了工作评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工作评议。

[第一次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  2003年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首次公开征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第一次向省委全会报告工作]  2003年8月13日召开的中共湖北省委八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作了书面工作报告,这在湖北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尚属首次。

[第一次启动立法听证程序]  2003年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就《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草案二审稿)》立法中的若干问题举行立法听证。社会各方面的陈述人就争论最激烈的“政府是否应该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反映最强烈“格式合同如何监督”等问题,展开激辩。

[第一次法规草案单项表决] 2006年5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除了给予处罚外,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由于法律没有“暂扣物品”这一强制性行政措施的规定,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歧较大,难以达成共识。会议在对条例建议表决稿表决之前,先对分歧意见较大的有关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实行“暂扣物品”的规定进行单项表决。

[第一次组织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 2007年5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20位公民旁听了会议。闭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旁听公民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一次开展立法质量评估]  2007年5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立法质量评估,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首次立法后评估。

[第一次开展专题询问]  2010年9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结合审议报告,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第一次实行立法“两审三通过”]  2013年3月起,为便于在“两审”之后有足够时间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在坚持“两审制”的基础上,实行“两审三通过”,重要法规草案一般经两次审议后,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一次省委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2013年6月17日,首次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共同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

[第一次开展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论证评估] 2013年1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论证评估会,请专家当“考官”、厅局负责人当“考生”,对厅局上报的立法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询问,并当场投票选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推公选立法项目活动,在媒体上公布立法申报项目,发动全社会“票选”初选项目,再交专家评估论证和投票推选。

[省人大第一次制定涉及发展民生重要法规] 2014年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省首次就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法规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表决。

[实行立法中评估制度]  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实行立法中评估制度,每件法规表决之前,由第三方对法规出台时机、社会效果、条款规定,制度廉洁性等进行评估,避免立法决策失误和瑕疵。

[第一次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次微博直播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4年1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二审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通过@湖北日报新浪官方微博,首次以直播形式呈现给网友。

[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黄石等12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年1月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建立立法基层听证和网上听证、第三方听证工作机制] 2016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基层听证和网上听证同步方式,就《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2017年10月,组织举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第三方立法听证会。

[省人大代表首次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2016年12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2017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3名省人大代表约见省政府金融办及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

[省委首次召开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  2017年9月20日,省委召开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这在我省人大史上还是第一次。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  2019年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

[第一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助力执法检查]  2019年6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5个执法检查小组检查情况汇报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中科院水生所关于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评估报告。引入第三方评估助力执法检查,在我省尚属首次。(丁汀)

责任编辑: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