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雷爱民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郑青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