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董伟威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王立志、郑娟、张婷、王政强、张汉彬、杨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王建新的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郭文云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方晓建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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