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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1-02-26 15:46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湖北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要求湖北省各地相关部门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的战略定位,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始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使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成为服务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重要支撑。

针对制约长江大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决定》从建立长江流域规划体系,控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河湖岸线开发建设,加强长江流域资源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

《决定》还提出,湖北省相关部门应严格控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对小水电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予以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巩固“化工围江”整治成果,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对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补充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等。

(来源:新华社  记者:田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