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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 《长江保护法》有哪些亮点?

来源:湖北卫视   时间:2021-03-02 15:03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法有哪些亮点,将为保护长江母亲河提供哪些保障?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专家们认为,这是我国依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推进生态优先原则落地的重要尝试。统筹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的生态系统观,将长江流域资源的相关要素、多种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进行综合平衡,通过立法稳固下来,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律制度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 周洪宇:“整个长江流域,湖北是1061公里。在整个长江流域的占比是最高,责任也最大。不管是长度还是辐射的范围都是最大。”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晓阳:“对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等,都做了一个刚性的规定,而且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配套制度、配套措施,所以我们一切的经济活动,政府行为都必须有做到有法必依。”

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

《长江保护法》通过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如强化水资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完善水量分配和用水调度制度,保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禁渔的决策部署,加强禁捕管理和执法等工作,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专家们认为,在湖北一系列地方条例的出台,将有效地把《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晓阳:“首先我们先后制定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清江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水污染的保护,形成了长江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一个制度体系。”

突出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

专家们认为,《长江保护法》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设立“规划与管控”一章,充分发挥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通过加强规划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破除旧动能、培育新动能,将有效促进湖北和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周洪宇:“是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的一部基本法。为整个长江流域的保护、 治理,定的硬规矩,我们今后的长江流域的保护工作就是要以它为指导思想、指导原则来开展。对于未来长江流域的保护工作,发展工作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