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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会,表决通过这些重要条例和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05-29 16:33   [收藏] [打印] [关闭]

5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7人,实到5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慈善条例》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审议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前,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联组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以及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将依照法定程序,分别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应勇指出,开好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应勇强调,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工作要求,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严把县乡人大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严格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坚持换届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应勇强调,要积极促进《湖北省慈善条例》贯彻实施,大力宣传解读,出台配套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文兵,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