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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新时代人大工作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1-12 15:2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全过程民主”被明确写入“一法一规则”。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年10月13-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遵循。

南漳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南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南漳实践,交出了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优异答卷,书写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篇章。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一是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是落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权原则,全面落实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将坚持党的领导体现的更加全面、落实的更加具体、执行的更加规范。

三是坚决执行县委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按照县委全会精神谋划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将县委工作要求体现于人大行动。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引导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议大事、定大事。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了“推进南漳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决议决定,就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强化监督实效。

二、认真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和具体实践。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常委会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努力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组织选举,认真履行组织责任,圆满完成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代表248名,镇人大代表824名,代表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南漳换届选举宣传发动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市人大充分肯定,8月25日,在我县召开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现场观摩会。

二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履行人事任免权,使市委、县委提名推荐的干部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健全完善和规范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请任命人员情况介绍、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引导激励新任职人员依法行政、勤勉履职。五年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4人,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圆满实现了市委、县委人事安排意图。  

三、大力推行政府重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从2020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支持引导人大代表为民代言,更具体、更现实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一是代表票决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在县委重视支持下,以“两办”文件出台了《推进县镇两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县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在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上,政府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具体情况作说明,经全体代表审议后投票产生本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两年来,先后有美丽乡村、疾控中心业务楼、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饮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城区水环境治理等12个项目被确定为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二是跟踪督办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加强过程监督。政府及有关建设责任单位及时办理和答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专题督查,并建立了定期通报推进情况机制。

三是年终就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人代会上由全体代表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同级党委,并向社会公开。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对2021年6件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项测评,代表满意率均在91%以上。

四、规范做实人大监督活动

准确把握县级人大的职责定位和“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实践要求,突出规范做实、努力拓展提升,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一是监督项目让人民选择。坚持采取网上公告、短信平台通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监督项目,在此基础上由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产生年度工作要点(监督计划)。

二是监督重点向民生聚焦。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努力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大监督工作之中,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质感”和“温度”。

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对舌尖上的安全紧盯不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持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听取审议县政府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报告;

顺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求,组织开展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视察,同时,结合全市人大系统民生实事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坚持镜头不换、焦点不散,连续四年对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重点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贫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认真落实史上最严“禁野令”,组织开展“禁野令”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专题视察,南漳县“落实四个全面禁止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肯定和推介,如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迫切需要,连续两年就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2020年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引进运用道路交通“违停提醒”电子监控系统,受到全社会一致好评,中央电视台就此作了宣传报道,今年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推动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是监督过程让人民参与。坚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审议,不断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评估、评议、听证、旁听活动,引导代表知情知政知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坚持“开门监督”,组织开展“走进人大”活动,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首次邀请市民和学生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的认识与了解。五年来,先后就改进加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收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100多条。

四是监督结果由人民评判。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开展满意度测评、扶贫考核、政府组成部门评议等活动中,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外,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不断展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

五、改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是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重要方式。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就是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和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大胆探索创新代表建议征集、交办、督办、考评“四项机制”,让“好建议”促进“真落实”,“真落实”又催生“好建议”。

一是创新建议征集机制,解决建议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县镇两级围绕“如何提高建议质量”,切实加强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同时,定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和公众开放日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打好基础。每年九月份,以镇为单位(县直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开展小组讨论,精准谋划思路,提早形成建议初稿。镇人大和县直代表小组组织专班做好代表建议筛选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各镇人大加强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示范引导,推动联系走访、提出建议等一系列环节经常化、规范化,增强了代表建议的重点性、全局性、可行性。

二是创新建议交办机制,解决交办不及时不精准的问题。对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探索实行特事特办、即时交办。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针对代表反映强烈的“城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问题,县委、县政府在会中就进行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创造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南漳速度”,南漳代表建议“会中办”“马上办”的创新性做法上升为全国人大系统制度性安排,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责任边界明晰的代表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确定承办单位;对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或者需要由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多方会商,有效解决交办“想当然”、承办“踢皮球”的问题。对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与人代会建议同等对待,由代工委按相关要求即时交办、跟踪督办、一并考核。建立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制度,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惠及群众多、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由县长和副县长领衔办理。

三是创新建议督办机制,解决办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全员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代工委常年督办制度,基本实现了建议全履盖、督办全过程。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县政府,县政府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开展“二次办理”。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先后对25件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了“二次办理”。对承办单位较多、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常委会领衔领导会同“一府一委两院”领衔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办理方案,督促推进落实。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而办理成效不明显的建议,提请常委会采取现场视察、代表约见等方式进行专题督办。对部分办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不高的建议主动介入,采取实地调研、三方面复、听取代表和受益群众意见等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政府各部门分别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延伸监督网络,全面提高代表建议督办效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南漳电视台、南漳新闻网、南漳政府网、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号),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社会全程公开,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对有条件落实、但没有取得有效进展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支持代表依法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提出询问。对承办单位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常委会组织开展询问或质询。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工作迟滞不前、落实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县人大常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负责任,重新办理后问题仍未解决,代表和群众仍不满意的,由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提出“问责”建议。同时,针对少数承办单位表态好、办理差,少数办理过程跨年度的代表建议最终不了了之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对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杜绝建议办理“打白条”和“半拉子工程”。针对基层人大监督刚性不够的困局,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委监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四是创新建议考评机制,解决“满意率”不真实的问题。针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不够真实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考评方式,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改承办部门分头征集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统一征集。承办部门面复工作结束后,代工委通过信函、专题走访等形式了解提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评议的重要依据。

六、全面落实联系群众工作机制

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常委会围绕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全面优化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代表机关建设,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一是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2-3名县人大代表,每年上门走访至少2次,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定期联系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地气、增底气,参与监督、为民代言更加“给力”。

二是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学习借鉴正定经验,着眼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创新代表活动方式,规范提升“代表之家”建设,积极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巡检、长坪建成2个规范化的“代表之家”,在巡检、东巩、长坪、薛坪、九集、经济开发区试点建设11个“代表联络站”,其经验做法得到市人大肯定推介。全面落实“接待选民日”要求,引导代表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把联系群众的功夫落在一线、下在平时、变为常态。同时,分批组织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广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与选民之间的距离不断拉近。

三是建立中共党员代表联系非党代表制度。为了确保新时代全体代表思想不溜号、履职不掉队,在全国人大系统内率先探索推行中共党员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代表制度,定期了解联系代表的思想状态,征询工作建议和批评意见,得到省市人大充分肯定。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新时代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民主立法、民主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人大工作,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功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生态美、产业强、机制活、百姓富的“金南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