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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2-10 15:09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应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方案,体现了常委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之年。这次常委会会议围绕“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职尽责”这一主题,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交流,效果很好。站在新的历史关头,我们要坚定不移讲政治,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当中去考量,放在全省发展大局当中来谋划和推进。要持之以恒强作风,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更好发挥人大在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要奋发有为开新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十四五”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创新监督方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开展监督,持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长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从法律制度层面为长江大保护立下硬规矩。湖北作为长江干线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三峡坝区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地位重要。要切实履行好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及我省贯彻实施的决定。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不断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一江清水东流和一库清水北送。要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把《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推动长江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对标《长江保护法》,做好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对存在“打架”的规定抓紧进行修改,对存在“空白”的制度进行制定或补充。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监督问责,依法划定河湖岸线保护,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持续推进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用法律法规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