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1-20 16:4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5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议补选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三、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

四、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五、本次会议采取候选人数同应选人数相等的办法进行等额选举。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七、本次会议选举的选票为2张,即: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选票,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票。

八、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正式选举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相应地将其姓名右边对应的框格划黑。候选人姓名右边的三个框格只能划黑一个,多划的为废票,划得不清或者没划的,视为弃权票。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对应的框格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

十、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选票为废票。

十一、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十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每个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三、选举会场共设7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十四、本次会议选举采用电子选举系统进行计票。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检查并向总监票人报告票箱显示及票箱内有无选票情况,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将实际收回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五、投票时,如遇某台电子票箱发生故障,即启用备用电子票箱或者指定到其他座区票箱投票。如电子选举系统出现故障,则改为人工计票。

十六、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