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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2-01-24 11:3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1月2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赋予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着力建设“四个机关”,助力“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