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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2-01-24 11:3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1月2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1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纵深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巩固拓展疫后重振决定性成果,奋力实现“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同心同德、拼搏奋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