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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1 14:1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本次会议议题较多,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相关决定,审议了有关一审法规,批准了5件报批法规,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结合会议议程,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省级财政决算等报告,省“两院”半年度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这些报告和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于推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开局漂亮”,交出了合格“期中卷”,基本实现“把因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阶段性目标,经济发展回归常态、重回“主赛道”。同时也要看到,实现“全年精彩” “把去年应有的正增长部分逐步追回来”的目标还需作出更大努力。近期,我们先后召开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财经委第八次会议、市州党委书记座谈会等,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进行深化拓展。总体目标定位就是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突出四大支撑,即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重要节点和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抓住六个关键,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硬支撑”;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刀刃向内,以更好制度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软环境”;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真正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加强党的领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在增强政治责任感、提升精神状态、真抓实干上作出更大努力,全力冲刺全年目标,确保实现全年精彩。

二、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动营商环境革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出差错,比具体执法和办事出差错的危害更大。清理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制度供给,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发布;昨天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对省委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进行了审议,将于近期发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对相关法规作出修改,有利于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我省“十四五”开局起步、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律支撑。

立规很重要,修改、废止、解释也很重要。要以这次清理工作为新起点,坚持“供给”与“实施”齐抓、“正确”与“管用”并重,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该新立的要新立,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健全的要健全,该废止的要废止,切实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综合运用集中清理、即时清理、专项清理等方式,从源头上确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一致。巩固清理成果,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有助于提咼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要切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必答题”,持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建好用好“三支队伍”,持续放权赋能减负,打造基层治理共同体,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也要坚持小切口、真管用的要求,优化村居服务格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

对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后转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跟踪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