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长江保护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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