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努力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楚天主人   时间:2022-03-14 09:59   [收藏] [打印] [关闭]

1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在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45973件,结案1194784件,同比分别上升42.53%和36.17%。全省法院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疫后综合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进长江大保护、人民法庭建设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配套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形成全方位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的制度体系。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着力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11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民商事案件620668件。加强对守法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依法对85名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对3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285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凑不漏,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1件,执行到位“黑财”53.23亿元,总体执行到位率90.15%。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87件。

全力以赴化解疫后综合征。主动应对疫后案件激增的复杂形势,落实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和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紧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着力化解疫后综合征,妥善处理合同履行、债务偿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362514件,加快修复涉疫经济社会关系。全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16701件;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相关案件2555件,守牢平安稳定底线。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民生领域案件78611件。坚持“房住不炒”,审结涉房纠纷案件49266件。助力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89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567件。依法保障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省三级法院均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61个调解组织、4650名调解人员入驻参与调解,调解案件306662件,调解成功率达72.41%。

聚力共抓长江大保护。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660件,助力“一江清水向东流”。会同河南、陕西高院开展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组织省内法院建立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保障“一库净水往北送”。

服务科技创新。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619件。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等7家单位,推动将武汉打造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

服务对外开放发展。推进湖北自贸区法院司法协作,与武汉大学共建“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沿海”,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397件。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主动与湖南、江西高院沟通签订协议,探索构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组织武汉“1+8”城市圈法院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提升区域联动司法效能。

服务低碳发展。践行“两山”理念,率先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服务美丽湖北、绿色崛起。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台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人民法庭布局调整,在农村地区建设352个综合性法庭,推动司法服务全覆盖;推进186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为基层法院申请增加编制74名、增核法官员额334个,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

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启用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全面运行 “收转发E中心”、邮政集约送达机制,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相互融合,实现跨域立案100%全覆盖,调解、送达100%全流程在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诉讼事务。全省法院完成电子送达101.31万次,相关诉讼事项平均办理时长少于2天,服务满意度达99.62%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建立全省案件监管中心,全面修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对监督不力造成案件质量瑕疵的追责问责。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的工作要求》,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从严掌握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程序,加大提级执行力度,避免因程序空转导致“案结事不了”。组织516名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对47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易岗任职。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杨军等先进典型,开展以案为戒教育活动,确保全员全面深刻受教育。整治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制定“6+1+N”司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将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先后排查涉营商环境案件77496件,评查重点案件5463件,顽瘴痼疾突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1445件,其中院长领衔主办257件。针对当事人缴退诉讼费“法院、银行两头跑”的问题,开发专门平台,实现诉讼费缴退“码上办”,完成在线缴退费264450笔,涉及金额10.32亿元。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去年12月立案10.67万件,同比上升210%。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全省中级法院院长“70后”比例达到50%,基层法院院长“80后”比例达到35%。对仙桃、潜江、天门法院班子成员进行交叉任职,探索建立政法机关重要副职常态化异地交流机制。

一年来,全省法院用服务大局书写忠诚,用司法为民诠释担当,用公正司法彰显使命,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游劝荣院长表示,2022年,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努力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