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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代表团首次就代表议案进行集中会签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2-03-03 17:19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婧、曾雅青、通讯员王丹)3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议案集中会签。这是湖北代表团首次就代表提出议案进行集中会签。

现场,一份由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议案》传递到全国人大代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杰手中。

“议案提出,重构疫情报告传输制度,实施‘一点四级’创新机制,这一点我非常赞同。”仔细阅读议案后,李杰郑重地在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签名附页上签下名字。

议案建议,疫情报告传输从首发病例基层医院启动发出,以网络、人工直报方式,同时向县、市、省、中央四级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中心报送,从而杜绝疫情报告传输中的盲区、死角和中阻梗。

“‘快’是我们抗疫得出的重要经验之一。第一时间多级别报送有利于各级政府及时掌握情况并作出快速应急处置,也有利于及时将信息传给大众,稳定人心。”李杰说。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院长刘超也随后签名。

“议案提出的信息发布权与应急预警启动权下放至县级政府等各项具体举措,我都非常赞同。作为一份关于加快制定法律的议案,还要考虑操作可行性。”她建议,在议案中补充完善关于支持、协助基层加强专业培训、充实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内容,提升基层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错报与错判。

“集中会签让代表们及时知晓所附议议案内容,并群策群力修改完善。高质又高效,这种形式很好。”全国人大代表、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党总支书记王能干签名后说。

李杰、刘超、王能干、亢德芝、程桔、程梦醒、禹诚、胡胜云……最终,周洪宇代表此项议案得到32位代表联名。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现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议案》《关于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议案》等6件议案进行集中会签,均超过30人联名,符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的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组织代表进行议案联名集中会签,是服务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创新举措,可以帮助附议代表深入了解议案内容,从而进一步修改完善议案文本,有利于提高大会期间代表议案联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