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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3-29 21:40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武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7人,实到5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述华作的关于《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正中作的关于《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昌海作的关于《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司法厅厅长龚举文作的《关于武汉长江新区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关于集中修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库成作的关于修订后的《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说明,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作的关于《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现龙作的关于《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说明,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作的关于《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上述法规草案、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作的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正中作的关于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胡金国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上述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省委副书记李荣灿同志作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副省长肖菊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分别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拟任人选作的拟任职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周洪宇、马国强、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侯淅珉,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机关厅级干部等列席会议。

(作者:王婧  摄影:刘浪  审核:项水伦)